2019年9月福建海沧区所属卫生事业单位补充编内人员考试简章
根据《厦门市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下放精简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厦府〔2015〕16号)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考试”下放各区承办实施的精神,厦门市海沧区决定组织实施所属事业单位招聘编内工作人员考试。现将招聘考试简章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
具体的招聘人数、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登录厦门卫生人才网 (http://www.xmwsrc.com/)进入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查阅。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名、聘用情形
1.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0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2.现役军人;
3.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4. 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5.受聘报考岗位即构成本简章第七部分第十二项回避关系情形的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者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征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名。在面试资格复核时应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简章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三、报名及缴费
(一)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登录厦门卫生人才网(http://www.xmwsrc.com/)进入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进行报名。
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通过网上资格初审后不得更改,并以通过资格初审的岗位进行缴费和参加考试。
3.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简章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简章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材料或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
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设置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释说明并进行资格审核,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问题请咨询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
4.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需降低比例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厦门市海沧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以下简称海沧区人社局)研究同意并事前报备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以下简称厦门市人社局)后另行公告。
5.本次考试有关考务信息通知详见海沧区政府网站考录公告栏(http://www.haicang.gov.cn/)(以下简称网上考务信息通知),请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二)报考流程
1.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9月4日上午8:00—9月10日下午17:00登陆厦门卫生人才网(http://www.xmwsrc.com/)进入厦门市卫生健康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系统,提交个人信息及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数码证件照(jpg格式,规格200K以下)。报名系统将于9月10日下午17:00自动关闭,逾期未提交合格照片造成无法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初审是对照考生提交的信息与岗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初审。初审时间为2019年9月4日上午8:00—9月11日上午12:00法定上班时间,由海沧区人社局组织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网上资格初审。
3.初审结果查询:报考人员可于2019年9月4日上午8:00—9月11日下午15:00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须在9月4日上午8:00—9月11日下午17:00前通过网络进行申诉。
4.网上缴费: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2019年9月12日上午12:00前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缴纳报名考试考务费8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招聘岗位因报名人数(指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且已缴交考试考务费的人数)不足、未达到开考条件而取消招考的,网络银行将退还该岗位所有报考人员的考试考务费。其余情况均不退还考试考务费。
5.准考证打印: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且已缴交考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9年9月25日上午10:00—9月28日上午9:30自行上网打印准考证,并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四、考试办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一)笔试
1.招聘岗位要求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招聘组织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准许符合条件的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研究生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含应届毕业生)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但当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超过5:1(不含5:1)时,所有应聘人员均须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岗位相关知识。笔试时间为2019年9月28日上午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时请正确填(涂)准考证号码,否则计以“0”分。
3.考生可按有关规定享受笔试加分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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