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江苏灌南县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公告【招13人】
为加强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精神,我县决定面向灌南县户籍的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13名编制内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2019年毕业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灌南县户籍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二、招聘岗位
详见《灌南县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应聘岗位。
(二)具有适宜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素养和实践能力,能胜任应聘岗位工作。
(三)列入江苏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生计划,入学前已按规定与灌南县卫健委(原灌南县卫计委)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四)达到毕业要求,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毕业证书。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四、报名事项
报名和资格审核由灌南县卫健委负责。
(一)报名时间
2019年9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二)报名方式
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请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到与本人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的灌南县卫健委人事科(灌南县集中办公区卫健委大楼405室)报名。
(三)报名材料
1.《灌南县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定向招聘报名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如实填写)。
2.近期同底版2?免冠照片2张。
3.本人身份证(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学历证书、报到证、定向就业协议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四)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被取消考试资格者如对资格审核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向灌南县卫健委陈述申辩。
(五)报名费用
本次定向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享受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和农村贫困家庭应聘人员,免收考试报名费。报名时,享受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证明和低(原件及复印件);农村贫困家庭应聘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
五、考试
本次定向招聘采取笔试的形式,由灌南县卫健委组织。
(一)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50分。
(二)笔试范围: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
(三)领取准考证:2019年9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应聘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代领人需持代领人身份证和应聘人员身份证)到报名点(灌南县卫健委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时领取准考证的,视为主动弃考。联系电话:0518-83696933。
(四)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灌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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