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重庆渝中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医疗岗公告【招22人】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公开(考核)招聘渝中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区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6名(附件1),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11名(附件2),面向社区干部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附件3)。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本文附件1、2、3(以下简称《一览表》)。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执行。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无纪律处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10月13日,如“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岁,在1983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急需紧缺人才和特殊岗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放宽年龄条件。
4.截至2019年10月13日,须取得《一览表》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证书。具体招聘岗位及专业、学历学位等要求详见《一览表》;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考《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范围
1.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我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现役军人;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要求
1.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须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2.聘用人员在聘用单位服务年限不低于3年,在渝中区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不得向区外交流调动,否则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3.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须由现所在党组织出具说明。
四、专业审核有关事项
专业条件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附件4)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与招聘简章明确的《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不一致,但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认定、报渝中区人力社保局备案,与招聘专业设置要求一致的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五、报名程序
本次各类招聘岗位实行分类报名,有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简章》相关信息,以免影响个人报考。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简章》要求的“招聘范围和对象”,以及各个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附件1、2、3),确定本人毕业(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和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一致后,结合本人情况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符合自己条件的一个招聘岗位报名。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考生报考时须填写诚信承诺书(附件5),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后续各环节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报名初审人数及最终缴费人数一览表在报名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公布。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岗位(附件1)
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
1.承诺诚信报考。本次网上报名对电子照片等条件进行报名初审,面试前再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时须填写诚信承诺书(附件5),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9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10月16日上午12:00期间登录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http://rsj.cqyz.gov.cn)首页“在线报名”进入报名系统,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使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按照报名系统提示,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准确记住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信息表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若电子照片等不符合报考要求而未能审核通过,视为报名不通过。电子照片已上传但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19年10月17日上午12:00前进行照片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的1日内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是否报名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考信息。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报名通过后,须在2019年10月18日上午12:00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两科合计100元),确认参考。报考人员网上缴费后要及时登陆报名系统查询核实缴费是否,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的操作步骤进行。
4.打印报名信息表。网上报名通过并缴费完成的人员应立即下载打印报名信息表,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并缴纳了笔试考务费的考生,于2019年10月24日上午9:00起至10月27日上午11:00期间登录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首页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字迹、照片清晰),逾期权限不再开放。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现场资格审查和面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考生妥善保存,丢失概不补发。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遗失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报名期间适时公布各岗位报名情况,考生可在重庆市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进行查询。
(二)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岗位(附件2)
采用现场报名的形式。
报名工作由渝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渝中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开展。
1.报名时间
2019年10月15日至10月1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
渝中区卫生健康委706室(渝中区人民政府综合办公大楼,渝中区管家巷9号),咨询电话:63765139。
3.报名所需资料
应聘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同时提供复印件各1份。本人不能到场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报名相关资料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者方能进入下一环节。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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