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四川达州市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医疗岗公告【招1024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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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下半年四川达州市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医疗岗公告【招1024人】

(五)注意事项

1. 《报名表》和《准考证》均采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字迹、照片清晰。

2.一个“岗位编码”对应两个及以上“用人单位”的招聘岗位,报名时不填报具体“用人单位”,只填岗位编码。具体工作岗位在考试、体检、考核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选择。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为序,从到低分予以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三者均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后,从到低分予以确定。

3.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该报考人员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4. 报考人员网上报名、确认缴费和打印《报名表》《准考证》时,如遇故障可按公告中的技术咨询电话向考生之家或达州市人事考试中心咨询。

四、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一)笔试

1.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分为《综合知识》《教育公共基础》《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笔试科目参考内容详见附件2、3、4),各职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职位表(附件1)。

2. 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统一为2019年12月7日09:00-11:00,地点详见《准考证》。

3. 政策性加分。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等,且在农村、社区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符合国家、省相关加分规定的,按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符合《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所规定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考生,须于2019年11月16日至11月17日09:00—17:00持《报名表》,并提供县级及以上管理部门出具的服务协议、服务期满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以及大学生士兵的学历证书、退役证和立功授奖证书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报考岗位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审核。

已按规定享受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提交者,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4. 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笔试成绩通过达州人事考试网公布。若考生对自己成绩有疑问,请于笔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登录考生之家(http://bm.e21cn.com/)“成绩复查”栏提交查分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查分结果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后6日内在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rsks.com.cn)上予以公示。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相关事宜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另行发布。

根据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对应职位招聘名额,按开考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因笔试缺考或其他原因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降低到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2:1比例的,减少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

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达不到3:1比例,但达到或超过2:1比例的,所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达不到2:1比例的,减少该职位招聘计划;实际通过资格复审只有1人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自愿放弃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未通过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为序等额递补一次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规定参加面试。

(三)面试

面试在资格复审结束后进行,具体事宜在达州人事考试网另行发布。

五、体检及考核

(一)体检

1.人员确定。体检人员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为序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为序,从到低分予以确定;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三者均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后,从到低分予以确定。

同一岗位实际通过资格复审只有1人的,且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有统一规定的从其规定。

3.组织实施。报考市级“教育专技职位”的人员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报考市级事业单位其它职位的人员体检由市组织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职位人员体检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考核

报考市级事业单位体检合格人员考核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报考县(市、区)事业单位体检合格人员考核由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牵头组织实施。

(四)体检及考核递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为序递补一次。

六、公示及聘用

(一)对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公示后缺额的不再递补。

(二)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执行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工资福利。招聘到乡镇事业单位的人员,基层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聘用:

1. 任何一科成绩为零分的。

2. 在任何一环节,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发现有不符合招聘相关条件或规定、提供虚假信息、违反考试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的。

3. 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不能聘用的情形。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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