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重庆巫溪县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49人简章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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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重庆巫溪县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人员49人简章

为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有效缓解当前我县专业人才紧缺的现状,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才。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9名,具体岗位详见《巫溪县面向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指未满36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开始日)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2020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四)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在巫溪县工作5年及以上;

(五)符合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六)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20年应届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本次招聘采取分站式报名方式,第一站于2019年11月2日9:00-12:00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报名,剩余岗位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后在重庆市卫生人才交流中心(重庆医药卫生人才网)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公布的站点进行报名。

2.报名所需材料详见附件4。

(二)资格审查

报名截止后,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巫溪县卫生健康委和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审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参加考核。

五、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用考核招聘方式,资格审查合格者,确定为考核对象。由巫溪县人力社保局、卫生健康委和招聘单位组成的考核组采取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主要内容为专业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求职动机与拟聘职位匹配性等。

考核采用量化计分方式,分值100分,考核成绩当场公布且由考生签字确认。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订协议人选。考官对考生成绩评定在90分及以上或不满60分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成绩在90分及以上或不满60分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考核合格者与招聘单位签订用人协议。招聘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剩余指标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网”、“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www.cqwx.gov.cn)公告。

面试具体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执行。

3.面试时间、地点以招聘单位电话、短信通知为准,不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4.考核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面试成绩(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考核采用量化计分方式,分值100分,考核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核中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等额),面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方可确定为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六、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

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签订就业协议人选,招聘当天即与用人单位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并明确违约行为及违约责任。如总成绩相同,则以学历高者优先顺序确定,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已确定的就业人选如果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可以递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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