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广西平桂区第二次招聘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60人简章
为贯彻落实好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扶贫工程,解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才紧缺的问题,破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让基层群众享受优质便捷的医疗服务,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发〔2015〕37号)和《贺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贺人社发〔2013〕53号)等有关规定,经平桂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招聘60名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员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立志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四)年龄在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11月08日—2001年11月08日期间出生的人员),取得执业医师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8年11月08日—2011年11月08日期间出生的人员),具体详见2019年贺州市平桂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
(五)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相应文化程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必须在2019年11月08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招聘人员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2019年度贺州市平桂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附件1)
符合以下资格条件之一的,由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经人力资源社会部门核准,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6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
(1)医学及医学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2)通过国家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取得执业助理医师(含乡镇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
(3)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人员。
(4)通过国家卫生、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初级职称及以上的人员。
(5)通过国家检验、影像、药剂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招聘岗位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贺州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公开招(录)聘为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间未满两年(含试用期)的;
(四)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五)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平桂区各乡镇卫生院、西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职用编人员。
二、招聘原则及主要程序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环节进行。
三、招聘的岗位、专业、人数及待遇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机制的指导意见》(桂人社〔2015〕37号)文件精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统一按用编人员管理。按国家有关政策,用编人员全面实行统一的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用编人员录入区级编制部门实名制管理信息数据库。
具体招聘岗位、专业人数等详见《计划表》。
四、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从2019年11月05日起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便民利企服务】—【便民服务】—【人事考试信息】、贺州微就业、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gui.gov.cn/m)查阅《计划表》,报考人对《计划表》中的学历、学位、专业、职称等资格条件需要咨询的请直接与平桂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联系,联系电话:0774-8831199。
(二)报名方法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可在贺州市平桂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自行下载报名表(附件2)。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19年11月08日至2019年11月22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逾期将不再受理。
报名地址:贺州市平桂区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贺州市平桂区平桂大道安顺大厦六楼,联系电话: 0774-8831199)。
(三)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等;
2.小2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3.报名表(一式两份);
4.《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或定向委培生须提供);
5.《婚育证明》(报考人员户口所在乡镇计生办出具证明后报县(区)卫生健康局审核盖章,注明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
6.《劳动合同》(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
7.参加工作以来有获得荣誉的,需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现场查验。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经查验信息不实的,取消资格。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11月08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招聘方法
(一)初选评分
贺州市平桂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报考人员的学历、执业资格、获得的荣誉、工龄四个方面进行评分,具体评分标准如下:
1.学历(3分):研究生毕业3分;全日制本科毕业2.5分(在职国民教育本科毕业2.3分);全日制专科毕业2分(在职国民教育专科毕业1.8分);全日制中专毕业1.5分(在职国民教育中专毕业1分)。
2.执业资格(4分):中级及以上4分;执业医师3分;执业护师、药师、医学检验技师2分;执业助理医师、护士、药士、医学检验技士1分。
3.工龄(1分):每满1年0.1分,不得超过1分。
4.参加工作以来获得的荣誉(2分):自治区级2分;市级1分;县区级0.5分。
以上四项满分为10分,各项仅取分,每小项不累加计分。相同职位招聘数末位出现两人以上分数并列时,首先以学历层次高底、取得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排序;若学历层次及取得时间均相同时,以执业资格等级的高低、取得该执业资格的时间先后顺序确定排序;若执业资格等级及取得时间均相同时,以工龄月份数多少确定先后排序;若工龄月份数相同时,以获得的荣誉高低重新确定排序。
(二) 面试
1.面试人员的确定
面试人选的确定: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6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初选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面试。未能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开考比例。计划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应达到1?6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招聘计划至1:6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由用人单位提出申请,贺州市平桂区卫生健康局和贺州市平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核同意后方可开考。
2.面试的组织实施
由贺州市平桂区卫生健康局、贺州市平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
3.面试的形式、时间、地点
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能力素质、业务能力、个性特征等方面与职位的匹配程度。
结构化面试时间:初定为2019年12月中旬,具体见发布的面试公告。
面试地点:具体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于面试前两天凭本人身份证领取。
领取面试通知书地点及联系电话:平桂区平桂大道安顺大厦C座6楼卫生健康局人事股,联系电话:0774-8831199。
报考人员在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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