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北海市合浦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460人岗位表
具体招聘岗位及报考条件详见《2019北海市合浦县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460人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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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年合浦县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
招聘条件
(一)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3年3月25日至2001年3月25日期间出生。
(二)招聘对象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证书(将于2019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考生在报名时未能获得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往届毕业生在报名时必须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合格学历学位证书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书,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报名参加考试, 但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否则将取消面试资格,且必须在考核前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对象须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学历、学位、专业、教师资格等条件必须与《2019年合浦县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相应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一致。
(四)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经历、辞职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计生审核等时间计算,均以2019年3月25日为截止日,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五)合浦县原代课教师报考指定岗位必须具有以下条件:
1.男1960年3月25日(含)后出生,女1965年3月25日(含)后出生;
2.持有合浦县教育局颁发的代课教师聘用证,户籍属于合浦县,在合浦县中小学连续任教1年以上;
3.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教师资格证书。
(六)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北海市(含一县三区)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聘用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特岗计划”服务期)的工作人员;
2.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