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广西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42人公告(含医疗岗)_中公网校
400-900-8885

2023广西河池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742人公告(含医疗岗)

四、面试

(一)确定面试入围人选及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笔试合格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比例内末位报考人员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没有达到笔试合格人员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河池人才网发布资格审查公告,公布面试入围人选名单。由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通知面试入围人选传真或配送本人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出现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人员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因报考人员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长期关机等原因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审查,由资格审查单位直接通知下一名报考人员进行依次递补。放弃面试资格的报考人员须提交书面申请,不按要求提交书面放弃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记录并签字确认。

面试入围人选要核实《报名登记表》有关内容,并亲笔签名。

报考人员提供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涉及报考资格的,由资格审查主管部门报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取消面试资格。凡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以实际发布的面试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二)发布面试公告

面试人选确定后,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河池人才网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发布面试公告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

面试时间:2023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公告。

(三)面试资格复审

面试前,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现场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面试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专业技术资格证等),或《报名登记表》填写虚假信息的,各县(区)、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因资格复审不严造成失误的,由各县(区)、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原则上,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对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发放面试通知书。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在面试前的3天内进行。

(四)实施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者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两种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由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的岗位,除参加结构化面试外,还需参加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以实际公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2.面试组织管理。面试严格实行考场工作人员、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场工作人员、考官抽签确定考场,考生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考生和考务人员实行封闭管理。严禁人员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

3.面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采取结构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的岗位:面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成绩×50%。

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当天公布。

(五)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

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综合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体检和考核

(一)确定体检和考核人选

招聘单位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体检、考核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核人选。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总成绩都相同时,以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成绩高的为确定人选。

(二)实施体检和考核

体检由同级人力资源社会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

体检标准参照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情形的,招聘单位根据考试情况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核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承担聘用考核工作的单位(部门)进行。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诚信记录、学习和工作表现、志愿服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核的,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体检和考核时间:2023年8月中上旬。

六、公示和聘用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按照各招聘岗位人数从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指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岗位人员已下达聘用通知,报考人员再提出自愿放弃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2023年12月31日前,空缺岗位可从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事业单位须与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招聘岗位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在聘用合同中予以明确。

公示和聘用时间:2023年8月底前。

七、相关政策

(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志愿服务激励办法(试行)》(桂文明委发〔2017〕4号),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二)港澳台居民报名根据《关于做好台湾居民在桂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17〕863号)和《关于做好港澳台居民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17〕259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根据《退役军人法》《广西壮族自治区退役士兵安置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等规定,对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军人予以政策倾斜。

(四)用人方式为聘用教师控制数、公立医院聘用人员控制数和定编定岗不定人的岗位,不办理手续,名单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部门备案。人员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科研立项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参加社会保险。

八、纪律监督

(一)人力资源社会部门是公开招聘工作的主管机关,对招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工作程序、时间要求规范操作,坚持原则、照章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对违反有关政策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如发现违纪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视情节轻重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疫情防控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形势下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届时在河池人才网发布,请及时关注。

特别提示:

1.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2.报考人员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各类培训机构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78-2558810

河池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0778-2303185

点击查看>>>

河池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

河池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核心课程相同举证审批表

河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3年3月15日

原标题:河池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c.gxrc.com/Article/info/4a5cc625-8a1a-4737-9433-a98772ec0658

(责任编辑:李明)

直播公开课
网校师资
会员免费专区
会员特惠专区

日利奇之5-20下,学生用户胡

  • 年度会员年度会员 ¥68
  • 终身会员 ¥198
尊享12大会员特权
  1. 好课免费

人工咨询

全国统一咨询热线

400-900-8885

课程咨询请按1
售后服务请按2
9:00-21:00 节假日不休

商务合作

企业微信

微信扫码添加

考编考证必备小工具
中公网校小程序
精选免费公开课
中公网校视频号
中公教育官方网课平台
中公网校极速版APP
资讯答疑试题
中公网校公众号

Copyright©2000-2023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0218183号-41 京ICP证16118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0664号 电子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