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秋季辽宁大连市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信息更正公告
为了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及领取工作,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合法权益,维护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资格证书严肃性、性,现就2023年秋季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及证书信息更正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补发教师资格证书
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只是证书遗失,但无证书相关信息变更的,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或现接替机构)提出补发申请。
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原件或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出具的复印件(须人事档案保管机构签署“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3.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白底,参照身份证照片)版3张及电子版(小于190k、jpg格式)。照片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申请资格种类、手机号码;
4.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装入档案袋(自备)并加贴封皮(详见附件4)。
二、换发教师资格证书
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只是因证书毁损以及教师资格证书发放后,发现污损、缺章等,但无其他信息变更的,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或现接替机构)提出换证申请。
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
2.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由人事档案保管机构出具签署“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3.原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白底,参照身份证照片)版3张及电子版(小于190k、jpg格式)。照片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申请资格种类、手机号码;
5.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装入档案袋(自备)并加贴封皮(详见附件4)。
三、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
依法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其证书信息有变更的,本人向原发证机关(或现接替机构)提出信息更正申请。
(一)信息更正办法
1.身份信息错误的更正办法。凡持证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等信息中任何一项有错误的,以持证人的有效户籍证明、身份证明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进行修改。
2.证书资格种类或任教学科错误的更正办法。教师资格种类或任教学科错误的,以《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信息为准进行修改。如果《教师资格过渡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的资格种类或任教学科信息也不正确,由原认定机构(或现接替机构)核查认定材料后据实修改。
3.教师资格证书号码的更正办法。新办教师资格证书时,原教师资格证书号码没有按照现行规定的编号方法进行编号的,按现行方法重新编号。
(二)所需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2.信息更正办法中提及的相应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复印件需人事档案保管机构签署“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3.原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证件照片(白底,参照身份证照片)版3张及电子版(小于190k、jpg格式)。照片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申请资格种类、手机号码;
5.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材料装入档案袋(自备)并加贴封皮(详见附件4)。
四、其他事项
(一)办理部门及受理地点
发证机关现场受理及邮件收件地址详见附件3。
(二)受理时间
2024年10月29日-31日,8:30-11:30,13:00-16:00。
发证机关在此时间内现场受理或签收邮件。
(三)委托代理或配送办理
申请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本人到现场、委托代理人到现场、配送应提交的证明材料等方式办理。
1.申请人委托他人代理提交受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时,委托代理人应按照规定时间到受理地点办理。代理人还应提交双方本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双方有效期内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发证机关核对后,将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应返还申请人的证明材料原件返还给代理人,留存复印件。
委托书应明确两方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以及委托事项、有效期限、提交证明材料名称和页数、数量。申请人应在委托书中承诺代理人行为视为申请人本人行为,若出现代理人未按受理要求提交申请、证明材料丢失等情况,其后果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2.申请人配送的应提交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要完整齐全,要装入档案袋(自备)并加贴封皮,配送物品要注明为教师资格证书补证、换证、信息更正申请材料。邮件应在规定的受理时间内送达收件地点(详见附件3),送达时间以发证机关签收邮件时间为准。
发证机关受理后将申请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应返还申请人的证明材料原件通过EMS配送(邮资到付)返还给申请人,请申请人向发证机关提供准确收件人姓名、收件地址和联系电话。
因配送的证明材料未在受理时间内送达,以及未送达正确发证机关、收件地点等原因致使申请材料不齐全而不能完成申请的,发证机关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承担。配送过程中证明材料丢失的,发证机关不承担负责。
(四)领证时间
领取证书时间另行通知,请申请人关注大连市教育局官网公告。申请人可选择配送领取或自取,选择配送领取的申请人应向发证机关提供准确的收件人姓名、地址和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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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教育局
2024年9月30日
原标题:[通知公告 ] 关于大连市2024年秋季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信息更正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edu.dl.gov.cn/art/2024/9/30/art_2840_2351319.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