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人)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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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人)

因工作需要,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完全符合《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考须征得单位书面同意。

2、其他条件。

(1)年龄: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专业条件要求:本科:经济学经济学类(0201)、管理学工商管理类(1202);研究生:经济学(02)、管理学(12)。

(3)其他: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中级、高级)。

相关事项(基层服务年限等)时间节点按公告要求执行,公告未作明确的均为2024年11月4日(网上报名第1日)。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1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及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10∶00至11月8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咨询,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网络报名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应聘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察中的复核和我单位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当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相关责任。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填报信息。公共笔试科目为《教育公共基础》的岗位(省属中小学教师岗位)须在“2024年下半年全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省属)”项目下报名,其余岗位均在“2024年下半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项目下报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4年下半年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或《2024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省属)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应聘人员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应聘人员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6626583。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应聘人员,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截止2024年11月9日18:00。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23〕473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此次将进行《公共基础知识》(以客观题为主)和《综合能力测试》(以主观题为主)2科,共缴费10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应聘人员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申请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参照附件2进行办理。符合减免条件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务费减免。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的情况,由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11月13日16:00前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人员所缴费用,将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应聘人员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的应聘人员,应及时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的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2日24:00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公共基础知识》×40%+《综合能力测试》×60%)+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以及运用这些知识进行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考试时间90分钟)和《综合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贯彻执行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时间120分钟)。应聘人员均须参加《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笔试。应聘人员放弃其中1科、其中1科成绩为0或因违规违纪被取消其中1科成绩,均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的考试内容详见2024年2月8日发布的《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考试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考试大纲)。

3、笔试时间和地点。定于2024年11月24日在成都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应聘人员,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24年12月10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应聘人员请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0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12月10日至12月11日24:00前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核查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24年12月12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进入面试环节的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4年12月17日前在发布本公告的网站公布;其余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由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结合实际确定是否一并公布,如不公布请到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查询。

除报考省属中小学教师岗位、省属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的应聘人员外,其余应聘人员均须参加《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笔试。应聘人员其中1科成绩为0分、缺考或因违规违纪被取消其中1科成绩,均不能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5、政策性加分。根据《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有关规定,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人员按《四川省2022年公共卫生特别服务岗项目实施方案》(川卫发〔2022〕7号)等有关规定加分,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以及从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退、辞聘、解聘等人员,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24年12月13日12: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人事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269号国资大厦717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7598887),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服务证书、服务合同(协议)及服务所在地考核材料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士兵证》、《士官证》、《义务兵证》、《学员证》等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此次笔试将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省属事业单位公招考试相同科目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80%,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公招下一环节。(省属事业单位平均分将于12月10日左右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适时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招聘岗位的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和招聘名额,从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4年12月23日前由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我单位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国内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可按《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规定进行专业认定,认定与招聘专业为相似专业的视为专业条件合格。

④有效的职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以其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判断依据,专业名称以其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招聘岗位专业条件涉及专业方向或专业认定有异议的,由我单位根据国家专业目录、有关专业变更文件和有关部门单位的有效证明进行审查认定。

原标题: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下属事业单位2024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cpta.com.cn/content-109-BAF21B983A5EC8F8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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