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10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面向全市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为切实做好竞争性比选各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竞争性比选计划
本次公开竞争性比选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具体情况见《2024年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竞争性比选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竞争性比选人员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竞争性比选人员范围
巴彦淖尔市各级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中央及自治区驻巴彦淖尔市机关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相当层次职级及以下,事业单位人员须为现聘管理七级及以下岗位或专业技术人员(不包括48号工勤人员)。
注:公务员报考经录用后,需转为事业编制。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群众认可。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在现工作单位满1年(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时间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3.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5.1983年11月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
6.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选调人员人事档案必须符合调动相关要求。
8.符合相关回避规定。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竞争性比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试用期内调整岗位、未满服务年限调动的以及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在公务员遴选、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或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尚在试用期、服务期、基层锻炼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干部人事档案存疑的。
9.法律法规和办法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本次竞争性比选报名采取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00至11月24日18:00。报考人员需在此时间段内上报《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竞争性比选事业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并附近期免冠2寸电子照片(电子照片不得小于50kb)、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进入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文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如属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按规定时间打包成压缩文件(邮件主题为“报名职位+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管委会指定邮箱。
3.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完整、详细、准确、如实地填写《报名登记表》中的相关信息,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至报名开始之日的详细经历,起止年月要连贯,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工作或服务单位(包括职务)要填写详细,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审核将不予通过。
4.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写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竞争性比选资格或依纪依法转交有关部门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5.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报名材料发送邮箱:ngqrsk@163.com
联 系 人:闫朝晖
联系电话:18547837599
邮件发出后,请报考人员务必电话确认是否发送。
(二)资格初审
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管委会收到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审核结果由工作人员电话告知本人(凡在报名规定时间内未接通电话的,即视为审核未通过)。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报名人数:竞争性比选计划数)不低于3:1,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比选人数。
2.笔试地点设在临河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持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科目为一科,不指定考试范围和复习资料。
4.笔试试卷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岗位专业知识等综合素质能力。笔试试题满分为100分,闭卷作答,考生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5.笔试成绩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http://rsj.bynr.gov.cn/rsks/gkzpkl)人事考试栏、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管委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布,并电话告知本人,请报考人员关注相关公告。
(四)资格复审
1.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人员(末尾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2.资格审查时间。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要求等由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管委会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形式。资格审查为现场进行,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取消面试资格。
4.提交材料。参加资格审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签字并经工作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的《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如属留学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所在单位机构编制证单位信息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并加盖复印标识。
(6)公务员或参公人员需提供《公务员(参公)录用审批表》或公务员录用文件等进入公务员队伍有关材料;事业人员需提供《事业人员录(聘)用审批表》或审批录用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复印标识。
(7)《公务员登记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登记表》和转正定级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8)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或《干部人事档案信息卡》复印件。
注:复印件材料须加盖复印标识,即:复印人、审核人、复印时间,单位落款并加盖公章。
(五)面试
1.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持签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原件、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等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考生需用普通话作答。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需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3.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点)。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2:1的比例(进入考察范围人数:比选计划数)确定考察人选。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范围。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竞争性比选人员的依据。考试总成绩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http://rsj.bynr.gov.cn/rsks/gkzpkl)人事考试栏、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管委会公告栏进行公布,并电话告知本人,请报考人员关注相关公告。
(六)考察
1.考察工作由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管委会组织实施。
2.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道德品行、政治忠诚、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通过比选进入本单位。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干部“三龄两历一身份”、参加工作材料、《干部任免审批表》、所在机关机构编制管理证等)、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配合完成考察工作,因报考者个人不配合而未完成考察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人员考察不合格或弃权的,取消其比选资格。
3.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考察。
(七)体检
1.考察结束后,综合分析被考察对象实际情况,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和需求,按照1:1的比例,经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管委会党工委会议研究,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到指定的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2.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体检,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未按时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竞争性比选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及其他真实情况等导致体检结果不真实的,取消拟录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八)人选确定与公示
1.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和职位条件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确定拟调动人员。
2.确定的拟调动人员在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http://rsj.bynr.gov.cn/rsks/gkzpkl)人事考试栏、原单位和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管委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进入岗位考察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
(九)岗位考察与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调动人员,由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管委会向本人所在单位发送岗位考察函,经所在单位同意后,进行岗位考察(考察期3个月)。岗位考察期满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岗位考察期内表现不合格的,取消比选资格,回原单位工作。
四、工作监督
竞争性比选工作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进行,主动接受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现象。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将严肃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职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为此,提醒报考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或存有侥幸心理,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竞争性比选工作和考察期全过程,发现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竞争性比选资格的,一律取消其相应资格。
3.本次竞争性比选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巴彦淖尔国家农高区管委会竞争性比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考咨询电话:0478-8988929
监督举报电话:0478-8921698
咨询时间:工作日每日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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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2024年11月14日
原标题:【竞争性比选】内蒙古巴彦淖尔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
文章来源:http://www.bynerc.com/View/1893.s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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