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宁德福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40人公告
一、招聘岗位
公开招聘新任教师40名,具体岗位见《2025年福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2),每位应聘者可报1个岗位。应聘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本次招聘未完成的岗位计划将转入下一轮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招聘。
二、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普通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含2025届应届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5年应届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福建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
2.报名条件:
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②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③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2018年修订)》;
④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一是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二是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三是教师资格证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3.以下情形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宁德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面试及招聘办法
1.线上报名
(1)时间:2024年11月21日8:00-29日17:30。
(2)报名方式: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PDF版材料打包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3612293137@qq.com,并通过电话确认报名情况,0593-7820061,7830171。
(3)线上报名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间到现场报名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现场审核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线下报名及现场资格审核
(1)时间:2024年11月30日8:30-12:00;
(2)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长春国际会展中心 (具体场馆位置及展位号以学校安排为准)
2.应聘人员现场报名和审核时应提交材料:
2025届毕业生提供《2025年福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个人身份证,提供所在学院开具的相关证明和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
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名人员提交报名相关材料:《2025年福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一式两份、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以上相关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由招聘单位按招聘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提交给所选报学校。
四、面试考核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案(附件3)。
五、福利待遇
根据福建省及宁德市人才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引进人才、宁德市“天湖人才”、宁德市引进基础教育人才和福鼎市人才引进等政策待遇。
1.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对新录用的国家“双”建设高校、境外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或全国师范类院校综合排名前30名的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免费师范生;省内本科高校应届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应届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
(1)录用后前5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每人4000元/月,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每人4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2.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文件,符合“天湖人才”四类、五类人才的前3年分别享受每月3000元、2000元住房补助。
3.符合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可申请省引进人才待遇,给予生活津贴每月2000元,享受5年。
4.除以上待遇外,符合《中共福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鼎市教育人才引进和培育办法(试行)>的通知》(鼎委人才〔2019〕2号)要求,福鼎市人才专项经费再给予生活补助3年(具有博士学位每人1500元/月,硕士学位每人1200元/月,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800元/月);工作满3年后,由福鼎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一次性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5万元)。
5.新录用人员在福鼎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除福鼎本市人才补助外其他不同类别人才补助政策有重叠的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根据面试成绩由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学校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意向书》或《就业协议书》并报教育局及人社局备案。应聘人员在证书落款截止时间后5个工作日内无法提供证书原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2.咨询电话:0593-7830171,7820061,18033987272。
3.本文未尽事宜由福鼎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福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2.2025年福鼎市教育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福鼎市教育局
2024年11月15日
原标题:福鼎市教育局关于参加全国教育系统2025届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fuding.gov.cn/bmzfxxgk/jyj/zfxxgkml/tzgg/202411/t20241120_1993986.htm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