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广东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广州开发区医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73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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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广东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广州开发区医院招聘事业编制人员73人公告

根据国家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要求,为加强广州开发区医院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广州开发区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拟公开招聘区属公立医院事业单位人员73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详见《广州开发区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相关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社会人员、2025年毕业生、不限。

社会人员是指报名首日前(不含当天,下同)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2025年毕业生指非在职,且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不限是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港澳居民符合《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港澳居民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1〕34号)和本公告规定的可报考相关岗位。

所有人员均须满足报考岗位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关资格条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专业参考目录》执行。

7.法律法规规定及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条件

1.本科学历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

2.研究生学历或取得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0周岁(含40周岁)以下。

3.博士学位或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

4.取得相应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在50周岁(含50周岁)以下。

报考人员年龄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如有特别要求以《岗位表》为准。

(三)其他条件

1.非广州市户籍人员须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人才引进条件(具体可参阅:http://www.gz.gov.cn/zwgk/fggw/sfbgtwj/content/post_6454314.html)。为便于管理,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原则上应在录用后将户籍迁至广州市。

2.根据《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广东省中医药局转发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粤卫科教函〔2022〕14号)(具体可参阅:http://wsjkw.gd.gov.cn/zwyw/content/post_3954401.html)文件精神,此次公开招聘将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符合政策的考生可报考相应岗位。

3.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中要求出具“在培证明”的,考生须提供规培单位出具的在培证明,证明中需明确在培情况及培训专业,且须在办理录用手续前通过202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4.对于报考未要求提供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的专业技术十级岗的考生,聘用前未取得相应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在聘用时暂定为岗位所列专业技术级别,其暂定岗位的时间不计算为相应的聘用年限,待取得所聘专业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资格并重新聘用后,才予以起算聘期,办理聘用起3年内未取得中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5.2025年毕业生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6.工作经历的计算及证书取得时间均截至报名首日。

7.具备比招聘岗位等级更高级别的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只能聘用到招聘岗位等级,享受招聘岗位等级待遇。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限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2日上午8时至2025年1月8日下午5时。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1096)按提示填写个人资料进行报名。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与其所报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所学专业以报考人员毕业证上注明的专业为准。专业名称及代码须与《专业参考目录》专业名称完全一致,其他部门印发的专业目录及代码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对于要求本科学历的岗位,研究生可以其本科专业报名,且需符合该岗位的年龄、学历、学位及其他要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所学主要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或其所包含的下级学科专业基本一致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相近专业证明和课程成绩单(以上均需毕业院校盖章),经招聘单位认定为相近专业,同意后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所学专业列入《专业参考目录》的,按专业参考目录所属来认定,不能认定为相近专业。

(2)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招聘对象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和《岗位表》要求的任何条件之一的,均不能报名。对《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直接与广州开发区医院联系。如在聘用前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3)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完全一致。

(4)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执业资格要求: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或执业资格的,应聘人员在报名首日应已取得对应的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特殊情况说明:

①招聘岗位要求中凡涉及报考人员应取得相应卫生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资格的,均指非基层卫生系列;

②上述资格以评审方式取得,尚处于公示期内的不视为具有资格。

(5)报名需上传附件:

①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使用港澳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均要上传;

②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

③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尚未毕业的人员上传学生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载明专业名称及学位信息的就业推荐表,如果个别高校尚未下发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可授予的学位及名称;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需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需提供由教育部或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

④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对2025年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但尚未取得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以上传培训单位开具的在培证明)。

⑤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者须上传原单位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记录等相关材料;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年限有要求的,以与工作单位签订的正式合同及对应的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对工作经历有指定性要求的,需提供该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指定性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2014年10月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工作经历可不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毕业后参加规培的可视为具有相关工作经历参与报名,工龄计算以有关政策为准。在校期间的规培、社会实践经历、实习、创业经历等,不视为工作经历。要求具有指定级别等级单位工作经历的,应同时提供关于单位级别等级的相关佐证材料和从事该指定工作的证明。

以上相关材料均要求原件彩色清晰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上要求上传的个人照片为个人彩色免冠证件照。

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有关信息,不得虚报、隐瞒有关情况,不得弄虚作假以骗取考试资格,不得为“试考”虚假报名,以免干扰正常的报名秩序,浪费国家资源。对于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和虚报、隐瞒有关情况骗取考试资格等违纪违规行为,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二)资格初审

考生报名后,网络报名系统进行初审,不再进行人工资格初审。初步审核结果以系统反馈为准,不另行人工通知。通过初步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三)网上确认及打印准考证

笔试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系统上进行网上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黄埔信息网新闻资讯栏目下的通知公告板块(http://www.hp.gov.cn/xwzx/tzgg/)、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上公告通知栏(http://www.hp.gov.cn/gzjg/qzfgwhgzbm/qwsjkj/tzgg/)、广州开发区医院官网(http://www.getddhospi.com/index/lxwm/cpyc.htm)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发布,逾期未网上确认和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考人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的各环节,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请妥善保管。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和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上为准。

2.笔试的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相关岗位专业知识和从事应聘岗位的工作能力。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按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3.报考招聘具有博士学位或报考专业技术七级岗位免笔试,免笔试岗位的报考人员经网上报名、资格复审通过后,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其他招聘岗位中学历学位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硕士学位及以上”的,具有岗位相关专业的博士学位者可免笔试,但要符合该岗位开考比例要求,计入笔试开考比例。

4.本次招聘需笔试岗位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须达到1:3以上(含1:3)才能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考人数。部分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经研究后需延长报名的,可按1:2设定开考比例并延长报名,延长报名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不再取消或调减,按实际符合报名人数开考。

5.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黄埔信息网、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广州开发区医院官网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报考人员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开发区医院申请查分。每个报考人员只能申请查分一次。分数核查的范围限于:主、客观题有无漏评,分数的计算、登记是否有误的;对违纪、违规、异常记录有异议。

(五)资格复审

1.招聘单位于面试前对于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2.每个岗位按拟招聘人员数与入围面试人员数1:5的比例从至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的,可同时进入作为入围面试人员进入资格复审。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未达上述比例的岗位,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资格复审公告要求的时间、地点、方式参加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必须在报名登记表中对个人申报的资料签署承诺意见,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证件(证明)不全的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而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4.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报名登记表(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打印)及报名时要求准备的个人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审查只允许考生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

5.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将在黄埔信息网、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广州开发区医院官网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2.面试人选:考生通过资格复审方可参加面试,面试人数如达不到设定的比例,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3.面试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于面试当天向考生宣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达到60分或以上方可按比例进入下一环节。

4.考试综合成绩及同分处理原则。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免笔试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试综合成绩。

考生若出现综合成绩同分的,先按面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按面试主考官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主考官给分仍相同的,则再进行测试,者进入体检环节。

5.笔、面试综合成绩等相关信息将在黄埔信息网、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广州开发区医院官网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1.依综合成绩高低顺序排列,按照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具体体检安排另行通知,需复检的考生,自通知复检之日起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录用资格。

3.考察。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由广州开发区医院组织,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相关规定执行。考察期间,自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不能配合考察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广州开发区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八)公示

按照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拟聘用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分别在黄埔信息网、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广州开发区医院官网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当面向组织反映被公示人员的问题或署名检举揭发的材料,领导小组将组织人员认真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具体或匿名材料不予受理。

(九)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广州开发区医院可在7个工作日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按总成绩(同一岗位)高低顺序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人员的;

3.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聘用及待遇

(一)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查实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二)广州开发区医院为区属公立医院,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录用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聘用,聘用后工资待遇按广州开发区 广州市黄埔区事业单位有关工资分配制度执行,在岗期间享受事业编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三)拟聘人员接到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入职手续通知后,应按照通知办理相关手续。收到办理报到入职手续通知起,超过30日无故不配合用人单位开展入职工作的,可视为放弃聘用。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如已签订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据此解除聘用合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将违规造假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二)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广州开发区医院可根据工作进度做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时间及时在黄埔信息网、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网、广州开发区医院官网及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公布,请参加应聘的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三)报考人员如需了解招聘单位情况,或对招聘公告或招聘政策疑问的,可联系广州开发区医院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20-82223120,工作人员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及是否报名进行确认;反映发现此次公开招聘过程违规行为的监督电话:020-82215578。咨询电话及监督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8:00-12:00、14:00-17:00。

考务报考系统技术支持电话: 400-020-1616,服务时间: 工作日9:00-12:00、13:00-18:00。

(四)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广州开发区医院不负责办理聘用人员的配偶及子女的调动、工作安排等问题。

(六)本次公开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广州开发区医院,医院纪委对此次公开招聘予以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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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开发区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表

2.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广州开发区医院

2024年12月27日

原标题:广州市黄埔区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广州开发区医院2024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p.gov.cn/xwzx/tzgg/zpgg/content/post_10047482.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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