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益阳市桃江县教育局选调县幼儿园教师2人公告
桃江县幼儿园是县教育局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负责幼儿教育和保育活动。为进一步优化桃江县幼儿园教师队伍结构,保育教育水平,经研究,决定从全县在职在编幼师中选调部分幼师。现将具体选调方案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全县在编幼师,目前在幼儿教育岗位上工作,至少有2年以上幼儿教育经验。
二、选调报名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忠于党的教育事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具有能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受处间或未满影响期限,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突击提拔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政策规定尚未作出处理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岗位设置及要求
(一)岗位职数
桃江县幼儿园幼师岗位2个,其中男、女各1个。
(二)岗位资格要求
1.年龄要求
199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
具备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3.教师资格证要求
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4.普通话等级要求
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四、选调程序
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笔试和试教)→聘用
(一)发布公告
在桃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taojiang.gov.cn)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线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相结合。
2.报名时间:
(1)线上报名:2025年1月8日-14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现场确认:
线上报名后未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现场确认时间为2025年1月15日上午9:00—12:00。
3.现场确认地点:桃江县教师发展中心一楼多功能报告厅。
4.现场确认所需资料:现场确认需提供《2025年桃江县幼儿园选调幼儿园教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套(按顺序整理),现场确认时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还需单位(中心学校)提供有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正面免冠同底一寸彩照2张。
(三) 资格审查
由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廉政教育监督室、人事股联合进行资格审查调查。资格初审在现场确认报名后完成,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发放准考证。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考试
由县教育局组考,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指导,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考试分笔试和试教,总分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
1.笔试
(1)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岗位数之比须达到2:1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开考比例的,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研究确定是否核减职数或取消岗位选调计划。
(2)准考证领取:2025年1月17日15:00至17:30,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人员到桃江县教师发展中心一楼多功能报告厅凭身份证件领取笔试准考证。
(3)笔试时间地点:
2025年1月18日上午9:00开考,考试结束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内容:幼教专业知识
(5)成绩公示:在桃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笔试成绩。对成绩有异议者,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桃江县教育局人事股(桃江县桃花江镇资江北路38号5B02室)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试教
(1)试教比例:根据岗位职数,以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试教对象。若最后一名多人成绩相同,则一并纳入试教范围。试教名单公示后,试教入围人员放弃试教的,试教名额不予递补。参加试教的人员与岗位职数未达到2:1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参加试教。
(2)试教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3)试教方式:试教者通过抽签确定试教内容,并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备课,现场组织教学活动。备课时间30分钟,试教时间10分钟,评委当场评分。
(4)试教内容:
①幼儿园多元整合五大领域内容(抽签确定);
②说、唱、弹、跳、画五项技能中的一项(自选)。
(5)试教成绩确定:根据评委评分,计算平均分作为试教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
(6)试教成绩公示:在桃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试教成绩。对成绩有异议者,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桃江县教育局人事股提出书面查分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五)聘用
1.确定拟聘人选
按参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拟聘人选。若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试教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试教成绩都相同的,以试教成绩中的最低分从到低分进行排名,得分高者优先。试教未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置试教成绩合格分数线,试教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2.公示
确定的拟聘人选在桃江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3.聘用
公示期满后,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流动调配手续,调入桃江县幼儿园工作,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本次选调由县教育局组织,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人社局指导,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2.杜绝任何形式的违纪舞弊行为,有违纪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确定后,无故放弃者三年内不得申请县内调动或参加县内选调考试。
4.咨询电话:0737-2659606,0737-8883697
5.监督举报电话:0737-2659620,0737-8218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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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桃江县委组织部
桃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中共桃江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桃江县教育局
2025年1月7日
原标题:桃江县教育局公开选调县幼儿园教师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taojiang.gov.cn/24397/24410/content_2029249.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