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三支一扶”人员在岗期间可享受的政策
(一)工作生活补贴。在岗“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标准,按照当地乡镇机关或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并根据同岗位人员待遇水平动态调整。
(二)一次性安家费。按照每人3000元的标准,为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发放一次性安家费。
(三)社会保险待遇。“三支一扶”人员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保险。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实际,按规定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
(四)公益性岗位补贴。将“三支一扶”计划列入基层公共服务岗位,对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三支一扶”人员,给予用人单位公益性岗位补贴。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