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四川凉山州会理市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师资格认定事务中心和凉山州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现将我市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1.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是会理市的中国公民。
2.驻会理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3.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1.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普通话水平应该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
(五)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我市指定的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会理市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资质的医院为会理市人民医院、会理市中医院,以上两家医院可任意选择。
体检时间安排:上半年第一批次4月21日—5月6日;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4日—6月20日。
(六)从业禁止
认定过程中,根据《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
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四川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三、认定机构
1.我机构受理的教师资格种类仅限于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2.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请向州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3.高校教师资格请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申请。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1日8:00至5月6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注:上半年领取证书时则须取得毕业证书),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以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3日8:00至6月20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5届高校免试认定考核合格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网报人员。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或四川政务网注册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并在规定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报名)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搜索“教师资格认定”选择“办事指南”,选择“在线申请”)
3.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应按要求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提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现场确认
上半年第一批次:5月5日至5月6日(工作时间);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19日至6月20日(工作时间);
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请按时间安排,带上相关材料,到会理市古城街道滨河路243号汇元大厦5楼综合窗口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需要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建议提前登录学信网进行学历验证,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未配对的括号或引号(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 体检结论为“符合四川省教师资格体检标准,体检合格”的《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4.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5. 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2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报名号、姓名)。
6. 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还应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持家庭户口本的复印首页和个人页(复印在一张纸上),持集体户口的复印个人主页。
7. 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本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通过的结论,认定结果及领取证书时间和地点将在官网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官网信息。
(四)会理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QQ群(670400575),本公告未尽事宜将在QQ群里通知。
联系人及电话:彭老师,0834-5622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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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理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3月20日
原标题:会理市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uili.gov.cn/zfxxgk/zfxxgknr/tzgg/202503/t20250320_2808515.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