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浙江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7人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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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浙江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7人公告

为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改善干部队伍来源结构,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人才,努力推动高新区争先创优进位,全力争创世界高科技园区,经研究,决定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7名事业编制高层次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高新区成立于1999年,紧邻市政府,是宁波城市东部板块的重要组成部分。2007年升级为高新区,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寄语宁波高新区“鲲鹏展翅搏长天”。2018年,国务院批复同意宁波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2023年,市委市政府成立甬江科创区管委会,与高新区管委会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的管理模式。2024年在国家高新区综合评价中位列第10名。当前,宁波高新区锚定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大力推进甬江科创区数创港建设,持续推进科技创新策源地、成果转化地、数字经济发展新高地、青年人才集聚地建设,全面争创世界高科技园区。

二、招聘对象

(一)2025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其中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名称相近的以所学课程名称为准。

(二)2023、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已在2024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5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志于从事党政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身体健康;

(二)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凡因违法违纪受过各种处分,或有相关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详见附件1。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9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选择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

2025年3月24日9:00至4月2日16:00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职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2)资格初审时间:

2025年3月26日至4月2日

招聘单位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因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初审不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查询并再次报名阶段改报其他岗位。

(3)查询或再次报名时间:

2025年4月3日9:00至16:00

已报名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

2.现场报名

(1)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3月下旬。

报名地点: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东南大学招聘现场。

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报考人员可提前登录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填写报名表(详见附件2),或现场扫描二维码填写,并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3)。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同现场报名时间

现场确认时,工作人员根据填写的报名信息、提供的材料清单(附件3),对报名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查。因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考生,可以在报名阶段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核通过者现场发放《资格审查确认书》。

招聘岗位指标为单个的,报考同一岗位的网上资格初审加现场资格审核(以下简称网上初审加现场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同一招聘岗位指标为多个的,报考同一岗位的网上初审加现场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2:1。通过网上初审加现场审核通过人数和招聘计划数未达到比例的,视情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指标。

考试方式根据网上初审加现场审核通过人员的数量确定,招聘岗位指标为单个且该岗位网上初审加现场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超过20∶1的,或同一招聘岗位指标为多个且该岗位整体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整体招聘计划数之比超过10∶1的,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招聘岗位指标为单个且该岗位网上初审加现场审核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20:1但超过6∶1的,或同一招聘岗位指标为多个且该岗位整体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整体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10∶1但超过6:1的,采取面谈加面试方式;低于6:1比例的,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请关注网站公告。

3.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5年4月14日9:00-4月19日9:30

通过网上报名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查询初审结果。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通过现场报名并确认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通过网络邮件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笔试、面谈和面试统一在宁波市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1.笔试

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的报考人员参加笔试,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笔试内容为应聘岗位应知应会的综合知识(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写作)。具体考试科目由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将通过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或电话、短信方式告知。

2.面谈

面谈采用双向交流的形式,主要了解报考人员的学习实践、专业知识、特长荣誉、谈吐礼仪、工作愿景、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岗位匹配度等基本情况,总分100分,不足75分者淘汰。在各招聘岗位面谈合格人员中,根据相应招聘岗位指标数6:1比例择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面谈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面试人员将通过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或电话、短信方式告知。

3.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前期通过网上报名且进入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报名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3)以及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证件(证明)原件不全或提供的证件(证明)原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领取《面试通知》。

现场报名考生被确定面试对象后,组织部统一制作《面试通知》,点对点发至本人邮箱并自行打印。

考生凭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4.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面试结束后,面谈加面试或直接面试方式的岗位,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笔试加面试方式的岗位,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若笔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一门公共知识。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公布。

(三)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对象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公示录用

考察合格后,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通知公告栏上对拟选聘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前环节若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对拟招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拟招聘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聘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招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招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六、招聘相关政策

招聘人员录用后须自愿服从组织统一分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工作满1年的按规定予以聘任;工作未满1年的,不定级,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予以聘任。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有关事项说明

1.此次招聘工作全程不向应聘对象收取任何费用,对来高新区参加考试人员发放一次性交通(食宿)补贴,具体标准为省内(除宁波市外)300元/人,华东地区(除浙江省外)600元/人,其他地区(除华东地区、浙江省外)1000元/人。

2.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3.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处理。

4.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网站(www.nbhtz.gov.cn)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5.报名序号是通过网上报名报考人员资格审核确认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6.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审核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7.未尽事宜,由宁波高新区党工委研究决定。

8.咨询电话:0574-89288627,89288626,89288625。

9.咨询时间: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10.监督电话:0574-87906789。

点击查看>>>

1:2025年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人才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

2: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招聘人才报名表.

3:报名审核材料清单.

原标题:宁波高新区事业单位面向2025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bhtz.gov.cn/art/2025/3/20/art_1229021956_4607467.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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