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上半年四川南充市顺庆区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四川省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我区将于2025年3月21日启动上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全日制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在南充市顺庆区的中国公民。
(二)驻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三)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参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无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或“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
取得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四)普通话水平
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四川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规定,普通话水平应该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申请认定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其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五)身心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在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从业禁止
认定过程中,根据《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将对申请人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进行核查,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七)无犯罪记录核查
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四川省教育厅联系出具。
三、认定机构
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须向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申请。
四、认定流程
我区2025年上半年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采用“全程网办”模式,申请人申请认定流程为“体检—网上申报—网上确认—网上审核”的方式,请申请人仔细阅读本通知及附件1、2、3、4,并按如下程序做好认定申请。
(一)体检
1.体检时间:
第一批次:3月21日至5月5日;
第二批次:6月3日至6月19日。
2.体检标准:申请人应在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的医院,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等文件规定的体检标准进行体检。
备孕人员须完全按体检标准逐项检查,不可缺项;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并上传系统。
3.体检医院:南充市顺庆区人民医院(南充市顺庆区仪凤街137号)。联系电话:13990892122(邱医生)。
备注:符合申请条件的西华师范大学全日制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及专升本学生可在西华师范大学校医院体检。
4.体检要求:申请人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同版)。体检注意事项详见附件4。
(二)网上申报
1.申报时间
上半年第一批次:3月21日8:00至5月6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和应届毕业生,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以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
上半年第二批次:6月3日8:00至6月20日18:00;
符合申请条件的2025届高校免试认定考核合格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网报人员。
特别提醒:为避免网络拥塞影响申报,建议申请人尽量不要把网报时间安排在最后几天。
2.申报网址
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四川政务网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我区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
四川政务网:http://www.sczwfw.gov.cn(注册并完善个人信息,搜索“教师资格认定”选择“办事指南”,选择“在线申请”)
3.申报流程
(1)填写个人信息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个人中心”准确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含:个人身份、教师资格考试、普通话水平、学历学位学籍等相关信息。
注意:我区普通高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在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需准确填写已毕业学历信息及在读学籍信息。
(2)选择确认点
①符合申请条件的社会人员,以及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研究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以已毕业学历申请认定)应选择顺庆区教体局确认点1。②符合申请条件的西华师范大学全日制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选择顺庆区教体局确认点2。
(3)上传申报材料
申请人应在申报时间内按要求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申报材料(材料种类和要求见附件1)。上传的材料均为原件扫描,所有印章均为鲜章。所有材料应端正、规范、整齐、清晰,并分页上传,如有材料不全、模糊不清、歪斜扭曲等情况均不符合要求。为避免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反复修改或补充,请申请人认真阅读所需材料要求再上传。
(4)提交照片
认定申请人按规定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标准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照片要求:与网上报名和体检时提交的照片同版,图像清晰,大小不超过3M)
其中,西华师范大学全日制2025年应届毕业生还应线下提交本人近期1寸彩色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与网报时上传照片一致),照片提交时间和要求由西华师范大学教务处另行通知。
(三)材料确认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2025年上半年材料确认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不进行现场确认(特殊情况除外)。
材料确认时间:
第一批次4月21日8:00至5月14日18:00;
第二批次6月10日8:00至6月25日18:00。
(四)材料修改
材料修改截止时间:
第一批次2025年5月21日18:00;
第二批次2025年7月2日18:00。
在材料审核过程中,申请人应及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的“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机构留言。如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认定要求,应根据工作人员在报名系统中的反馈意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补充,错过材料补充时间将不予认定,且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五)认定审批
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并给予申请人“认定通过”或“不予通过”的结论。
上半年第一批次:6月上旬,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的认定状态。
上半年第二批次:7月中旬,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个人的认定状态。
(六)证书配送
领取时间:第一批次6月20日之后;
第二批次7月20日之后。
领取方式:配送领取。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将于6月下旬(上半年第一批次)和7月下旬(上半年第二批次)以邮政EMS或顺丰快递方式将教师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配送送达。须申请人本人签收(申请人在网上报名填写配送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时,务必填写详细、正确,确保能收到证书,如因地址错误、信息不全造成证书配送失败,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注意:2025年应届毕业生(即申报时还未取得毕业证的学生)还需提交毕业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最后确认。西华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证书领取方式以西华师范大学通知为准。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网报前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查阅《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熟悉系统填报步骤。
(二)申请人按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和材料提交,及时关注认定状态,错过申报时间、材料提交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上传材料不全、不清楚、不符合要求等原因,未完成申报工作的,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不再受理,责任均由申请人自负。
(三)我区普通高校非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应持已毕业学历在户籍地或居住地申请认定。
(四)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通过报名系统留言功能向申请人反馈相关问题,请申请人密切关注。如因未及时阅读留言错过材料修改时间,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五)申请人在申报时需按要求在线签署《个人承诺书》,并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含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请参照《南充市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执行,详情请咨询南充市教师发展中心,联系电话:0817-2396236。
(七)未尽事宜,请向南充市顺庆区教育和体育局咨询,联系电话:0817-229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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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南充市顺庆区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unqing.gov.cn/xwdt/tzgg/202503/t20250320_2117085.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