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长宁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
根据《宜宾市长宁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现将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表)
二、体检人员
根据岗位的招考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附表中标注为“入围体检”的考生为进入体检程序人员。
三、体检事项
1.集合时间: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上午7:30以前。
2.集合地点:长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214会议室。
3.相关资料: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体检费600元(以医院实际收取费用为准)。
4.体检标准:体检标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携带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前到指定地点集合统一到医院参加体检。考生集合时无法当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或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视为放弃体检资格。
2.参检考生在体检前三天应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饮食宜清淡,避免剧烈运动。在体检前一天晚上22:00后到体检前禁止进食(包括饮水),空腹参加体检。
3.怀孕或生理期的考生,体检应主动说明,备注写明预产期或生理期结束时间,并申请项目缓检。怀孕考生参加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体检时暂不做胸部X线等项目检查。怀孕或疑似怀孕考生务必在2025年3月26日(上午9:00—12:00)到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408室提交医院出具的相关证明,并提交延检申请书,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4.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考生现场必须遵守体检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违纪将按相关规定处理。
五、本公告由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1—8786163。
特别提醒: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未能参加体检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附件:宜宾市长宁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长宁县委社会工作部
2025年3月24日
原标题:宜宾市长宁县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ybrc128.com/articles/1167103562148307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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