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广东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各有关人员:
为做好我区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广东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佛山市禅城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佛山市禅城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区户籍人员;
(三)佛山市禅城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佛山大学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须在南海区教育局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佛山市禅城区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佛山市禅城区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禅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同时必须在禅城区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范围内。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同段师范生学历只能有1次面试认定机会。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三、认定流程
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4月11日9:00至4月21日17:30;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6月16日9:00至6月20日17:30。
满足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可选择其中一个阶段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二)报名
1.选择认定机构
(1)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2)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佛山市教育局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点击【须知】按钮,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读”中的内容,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
(三)材料确认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开通了“全程网办”,请申请人选择参与“全程网办”,且在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内上传相关认定材料。具体操作方法为: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上传材料”链接上传相关认定材料。如需修改上传材料,完成报名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修改报名信息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
申请人完成报名后,请注意查阅“查询报名信息”右侧是否有认定机构留言信息,或报名信息下方是否有“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及时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
认定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
(1)佛山市禅城区的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持有佛山市禅城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区户籍人员,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禅城区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禅城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学历时需下载学信网APP。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测试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提供禅城区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出具的体检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体检表须有医院明确给出的“合格”结论,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体检报告不需要上传和领取,禅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会在体检时间结束后到医院统一领取体检材料。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有关部分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要求请参见《广东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6.考试合格证明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2016年5月31日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免试办证的申请人,如果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没有注明是师范教育的,审核时须提交含有学业成绩的毕业学籍表或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如成绩单上没有“教育实习”成绩则还应当提交本人人事档案中就读师范类院校期间的由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人事档案管理机构或部门的公章)。
7.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特别提示:网上报名时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8.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四)体检
禅城区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指定佛山复星禅诚医院为体检医院,医院联系电话:0757-82162413。
第一阶段体检时间:2025年4月9日至4月23日(其间周日医院暂停体检服务)。不能参加以上日期体检的,联系指定医院另约时间参加。
第二阶段体检时间:2025年6月11日至6月25日(其间周日医院暂停体检服务)。不能参加以上日期体检的,联系指定医院另约时间参加。
申请人自行下载《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2,双面打印)与《禅城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材料审核表》(附件3),照片与上传信息系统的电子照片必须一致,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费用由申请人自行承担。体检后须将上述两份表交到医院前台。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经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完成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领取采用配送方式,邮费到付,配送资料包括《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对于2016年5月31日之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类毕业生申请免试认定的,除了上传认定材料外,还必须电话联系并约定时间带齐所有的认定材料原件到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进行现场确认。如未按通知要求的确认时间、地点、方式等进行材料确认,将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上传审核材料,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信息系统的电子照片应与体检、提交的照片必须一致,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通知,可在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频道页:http://www.chancheng.gov.cn/ccjy(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的“通知公告”栏或“禅城教育”微信公众号查询。以上工作安排如有变动,按新通知执行。
(咨询电话:0757-823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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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体检注意事项
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
2025年3月26日
原标题:佛山市禅城区教育局关于开展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chancheng.gov.cn/fsccccjy/gkmlpt/content/6/6345/post_6345213.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