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县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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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市教体局《关于开展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要求,现就2025年上半年我县开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认定对象

1.泰和县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2.持有泰和县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泰和县学习、工作、居住的港澳台居民。4.驻泰部队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助理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中级及其以上工人技术等级。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考试合格;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无犯罪记录核查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可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江西省教育厅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六)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3.根据《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

(七)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二、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用本人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选择“教师资格认定”模块进行报名。上半年网报时间为3月25日8:00—6月2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注意事项:1.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需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2.社会人员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均选择泰和县教体局。3.社会人员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选择吉安市教体局,现场确认点选择泰和县教体局。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为县教体局人事股,现场确认时间:6月23日—6月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2.在材料预审、现场确认时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3.申请人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4.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5.其他事项:①现场确认时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泰和县有效期内居住证;《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一份(自行下载打印,贴好与网络报名同底版的照片1张,填写好受检者签字及以上部分内容,其他体检项目由医院填写)。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报者材料,由县教体局人事股初审、收集保管并报市教体局人事科复审。③网上申报时认定系统对学历、考试、普通话等信息验证通过的,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出示相关证件原件,对未在认定系统验证通过的,则还需提交相应证件原件及复印件(A4纸)。在现场确认时,我们将一次性告知申请者欠缺的材料,限期补齐,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体检时间和医院:现场确认时告知。

(四)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认定工作完成后,县教体局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县教体局统一打印。教师资格证书预计在7月中下旬发放,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可凭有效证件前来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统一由邮政快递免费寄发,申请人扫描附件中的二维码或者点击网站链接,正确填写配送地址,不需到市教体局领取。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2.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现场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3.对于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使用假资格证书的,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教育行政部门没收假证书。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4.更多中小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吉安市教育体育局官方网站和泰和县教育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QQ群:638612067,小学教师资格认定QQ群:634209980,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QQ群:698293647,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QQ群:291169824。如有疑问可拨打咨询电话:0796-8638746。

附件:1.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体检须知

3.吉安市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证配送登记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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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3月26日

原标题:泰和县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f4VTFM3LXtB55YX4RwCegA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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