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商都县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乌兰察布市2025年上半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要求,现就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认定人员请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附件)。
二、时间安排
网报时间:2025年3月28日9:00至4月8日17:00
现场确认:2025年4月8日—4月10日
三、网报地址
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
四、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
(一)户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人员。
(二)持有内蒙古自治区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持有内蒙古自治区签发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人员。
(五)驻内蒙古自治区部队现役军人、武警。
五、认定资格种类
商都县教育体育局只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六、网报确认机构
网报确认机构为“商都县教育体育局”。
七、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
2025年4月8日——4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6:00)在商都县城乡居民服务中心501室现场确认。
八、认定条件
1.按照《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有关要求执行。
2.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或者根据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规定,属于免试认定范围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2020届及以前内蒙古自治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且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部 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第(六)条有关要求,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常见问题”12的相关说明。
3.普通话水平。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教师资格申请人、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教师应当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其中语文教师、国际中文教育教师应当达到二级甲等以上,使用少数民族语言授课的教师应当达到三级甲等以上,并逐步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九、无犯罪证明
认定地与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不一致的申请认定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核查,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2025年“全区通办”事项清单的通知》(内政办发〔2024〕21号)文件中“《通办清单》涉及公安机关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全区通办’事项,不纳入‘全区通办’综合受理窗口,申请人在户籍地或居住地公安派出所办理”的要求执行。
认定地与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一致的,申请认定人员的无犯罪记录核查仍由受理认定的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核查。
十、现场确认
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方可进行现场确认。已在网上通过的资料不用提交复印件。
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电子信息比对无误,方可进行现场确认。已在网上通过的资料不用提交复印件。
1.身份证明。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户籍不在内蒙古自治区的申请人,需携带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2020年及以前的师范类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证须提供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毕业生档案内成绩单复印件。
3.近期1寸免冠彩色白底照片2张(必须与网报上传一致)
十一、体检
现场确认合格后领取体检表,到指定的医院体检。
十二、证书领取
认定合格人员领取证书具体时间及地点请关注“商都教育”微信公众号。
咨询电话:0474-6917356
点击查看>>>
商都县教育体育局
2025年3月27日
原标题:商都县2025年上半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hangdu.gov.cn/tzgg/1797589.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