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上半年浙江衢州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公告_中公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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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上半年浙江衢州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和《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按照《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实际,现将衢州市2025年上半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衢州市教育局负责全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

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当地“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具体安排详见各县(市、区)教育局公告(咨询方式详见附件1)。

二、受理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一)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持有居住地为衢州的“浙江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在衢州市的社会人员;

(二)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且居住地在衢州市的港澳台居民、在衢州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在衢州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三)在衢州市服役的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衢州市内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2025年应届毕业学生,以及衢州市内普通高等院校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三、申请条件

(一)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1.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二)考试要求

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获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应通过就读高校组织的培养过程性考核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部 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第(六)条有关要求,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三)普通话水平等级要求

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并取得相应等级证书(申请认定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等级要求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四)身体条件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按照《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在公告要求的时间范围内到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参加当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并合格。

(五)其他要求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申请人在同一年份内只能申请认定一个种类的教师资格。填报信息必须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四、认定流程及材料提交等事项

(一)网上报名

4月8日-4月21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行网上申报。“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的认定机构请选择衢州市教育局。本次衢州市“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申报时须根据个人情况上传相应的资料(仅PDF格式,详见附件),无需到现场确认。

(二)政策咨询

申请人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认定机构(咨询电话:0570-3081830,工作日提供咨询服务),或加入钉钉群咨询(钉钉群号:116970002489)。

(三)体检

申请人须参加体检全部项目,未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不全者视同申请人自动放弃申请。

1.体检时间:2025年4月23日至4月25日

2.体检地点:

衢州市中医院(衢州市柯城区三衢路319号衢州市中医院9号楼一楼),咨询电话:0570-3083395,0570-3065826

申报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体检地点请关注各县(市、区)教育局的公告,按照各地要求进行。

3.体检注意事项:

(1)请携带本人身份证。

(2)体检费自理。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认定体检时,经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

(4)请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前合理安排体检时间。

体检使用的《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2010年12月修订),可在指定体检医院领取。表格中请填写“身份证号码”“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既往病史”“联系电话”等栏。准备两张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必须与网报上传证件照片一致),一张贴在体检表上,一张(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写上姓名+资格种类+体检号)于体检当天缴费时一并上交给工作人员,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

完成体检后请检查《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个人照片和结论处是否有医院盖章,主治医生是否签名,既往病史等信息是否填写完整。确认无误后将体检单交给体检中心服务台,由认定机构统一收回。

(四)受理审核

认定机构将于2025年5月进行材料集中审核,6月公告认定结果(公告发布网址:http://jyj.qz.gov.cn),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统一配送送达,须申请人本人签收。

点击查看>>>

1.衢州市各县(市、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咨询电话及网址

2.电子材料提交清单

原标题:衢州市2025年上半年“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认定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http://jyj.qz.gov.cn/art/2025/4/1/art_1229278217_5487306.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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