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上半年广东汕头市金平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广东省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和《汕头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汕市教人〔2025〕13号)要求,为做好我区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下同)资格认定工作,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汕头市金平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汕头市金平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户籍或居住地在金平区的汕头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和汕头市内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的应届毕业生;
(四)居住地在金平区的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金平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免试认定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2.参与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资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资函〔2022〕1号)规定进行。
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中的“常见问题”“1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10-56761296。
三、受理范围
汕头市金平区户籍、汕头市金平区居住和在校生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金平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
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其他人员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都可以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
(一)网上申报(4月11日至21日)
申请人在4月11日9:00至21日17: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注:《个人承诺书》上传后不清晰的,务必重新上传;所上传的个人照片,需为本人近期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体检表和所交照片为同底。
(二)材料确认(4月22日至28日)
汕头市教育局和我局已开通“全程网办”,申请人无须到现场进行线下确认,在网上报名时直接上传相关材料,供认定机构审核即可,但所上传的材料需清晰可辨认且符合格式要求。如需修改上传材料,完成报名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栏目旁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通过报名信息右侧“修改网办材料”链接重新上传相关认定材料。我局将于材料确认时间段在网上进行材料确认。
所有申请人应随时注意查阅报名信息右侧是否有认定机构留言信息,或报名信息下方是否有“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或者是认定机构直接来电,以便及时按要求修改或补充认定材料,逾期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我局将于材料确认时间段在网上对材料齐全的申请人进行确认,申请人网上报名后的认定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材料待完善”,如果该状态变为“待审批”,说明我局已通过确认。
联系电话:0754-87230359;0754-88643768。
(三)体检(4月22日至25日)
体检表(见附件1)由申请人员自行从附件下载双面打印,并贴上1寸彩色白底照片2张(与网报、申请表上的照片一致)。
体检日期内体检人员需在上午8:00—10:00到三楼导医台报到,按导医人员指引进行体检,体检当天需抽血,切记上午需空腹前往医院参与体检。体检完成后体检表交回医院三楼体检导医台。
体检医院:汕头市金平区中医医院。
地址:广厦新城天山北路葵花园北侧葵花综合楼。
第二阶段:
(一)网上申报(6月16日至20日)
申请人在6月16日9:00至20日17: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二)受理认定、体检的时间及流程将于第二阶段网报前另行通知,参与第二阶段认定的申请人届时请留意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
五、材料说明
申请人网上申报时,须上传相关材料完成报名审核,具体要求如下:
(一)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口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身份证需上传正、反二面,户口簿需上传户主页及本人页);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身份证和居住证需上传正、反二面);
3.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身份证需上传正、反二面,学生证原件信息要基本情况页及注册页);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上传有效期内证件);
5.驻金平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身份证需上传正、反二面,军官证或士兵证需上传本人基本情况页及有效期页)。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完成核验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未完成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学历鉴定证明可以是《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人的学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业成绩单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学校出具的学业成绩单原件。
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除毕业证外还需提供入学录取通知书、在学期间成绩表以及教育实习鉴定表。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三)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四)体检合格证明
金平区中医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上须有医院明确给出的合格结论,并有医院盖章,且含所有体检单)。申请人完成体检后,体检表留在医院,届时统一由医院收回并送区教育局。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有关部门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2、3),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认定机构。
(六)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此照片须与本次认定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相同),请将此照片贴于体检表“用于贴教师资格证书相片”处,以备认定通过后用于制作证书时粘贴在教师资格证书上。
(七)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八)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六、证书领取
认定通过的申请人将领取到《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请将此认定申请表交给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档案;申请人所在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或者申请人没有单位的,请自行保管该申请表)。第一阶段认定通过的证书预计在6月可以领取,第二阶段认定通过的证书预计在8月可以领取,具体时间以领取通知为准(微信公众号:汕头金平区教育局)。
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到金平区政务大厅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他人员可以选择凭身份证现场领取或中国邮政配送领取(免费),选择配送领取的申请人务必将配送地址和手机号码填写准确无误,联系人(即收件人)要填写申请人本人。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表、用于教师资格证书的照片同底,即三者的照片要一致,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材料确认。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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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关于做好金平区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gdjinping.gov.cn/stjpjyj/gkmlpt/content/2/2425/post_2425680.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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