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半年广东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和《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局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深圳市罗湖区户籍人员;
(二)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目前居住证登记的居住地址需在罗湖区且未搬离);
(三)罗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罗湖区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深圳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驻地所在地为罗湖区)。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六)无犯罪记录核查及从业禁止情况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受理范围
罗湖区户籍、罗湖居住和罗湖在校生申请人可在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罗湖)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罗湖)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部队驻地(罗湖)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四、认定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网报时间为4月11日9:00至4月21日17:30。
第二阶段网报时间为6月16日9:00至6月20日17:30。
满足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可选择其中一个阶段报名。具体流程如下:
(一)网上申报
1.注册账号
申请人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注册个人账号,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报名系统,并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必读”中的内容,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可详见附件1。
3.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点选择
(1)符合在罗湖区认定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选择“罗湖区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含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认定机构选择“深圳市教育局”。
(2)符合在罗湖区认定的现场确认点选择“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罗湖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不属于罗湖区认定范围内的申请人,请前往相应的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地址、电话和官网网址见附件2)。
(二)现场确认报名(需提前预约)
1.时间:第一阶段:2025年4月14日至4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第二阶段2025年6月17日至6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确认时间为各阶段规定时间的每天9:00-11:30,14:00-17:30。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材料完成现场确认报名审核。
2.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罗湖区经二路48号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
3.预约办理: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实行全网上预约服务,申请人必须自行提前网上预约才能办理现场确认报名业务。预约方式:①下载并打开“i深圳”APP;②点击“办事预约”;③选择“罗湖区”-“深圳市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④点击“在线预约”;⑤选择预约内容-按部门预约-“罗湖区教育局(督导室)”;⑥选择预约时间;⑦确认预约信息并提交预约申请。(预约咨询电话:25666499)
温馨提示:现场确认需提前在“i深圳”APP预约取号,当日现场办理的预约号将提前7个自然日放号,即4月14日现场办理预约号将于4月7日下午19点开始放号,以此类推。预约后按预约时间准时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未预约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请等待下一次放号时间,再次预约即可。请提前规划好时间,及时预约,以免错过预约和办理时间。
(三)领取教师资格证
罗湖区教育局完成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等证明材料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及时归入申请人人事档案)。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罗湖区教育局官网及政务短信通知为准。
五、认定所需材料
申报人申请教师资格认定需提前备好相关材料,前往现场确认点提交材料时,须携带需核验的材料原件,并自行准备相关材料复印件、档案袋及档案袋封面(附件3)。
其中,身份证明原件、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含化验单)原件、个人照片为现场确认必须提交的材料。
(一)身份证明
1.深圳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居民户须同时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集体户须同时提供个人信息页原件。或在“粤省事”App或小程序“数字空间”栏目下“证照信息”调取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和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2.非深户籍申请人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原件及《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可通过“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上依次点击“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居住证、居住登记业务网上办理-居住登记信息服务-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信息查询”下载打印,并交由现场确认工作人员现场扫码核验。
特别提醒:最近一次登记的居住地址在罗湖区的,方可在罗湖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罗湖区政务服务中心)现场审验材料;最近一次登记的居住地址不在罗湖区的,申请人需选择居住地相应区教育行政部门作为现场确认点。
3.罗湖区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留复印件备查)或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件。
4.港澳台人员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无需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其中:
1.普通高等学校的毕业生申请人,需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仅以学信网的学历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核原件、留复印件备查。
特别提示:申请人应及时在认定报名前完成学历认证,学历认证方式见附件5。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核原件、留复印件备查。
3.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以学籍信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领证时须提交本人的《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方可领证。在读研究生以其本科及以上学历信息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领证时无需提交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三)普通话证书
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无需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留复印件备查。
3.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视为合格。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四)体检检查合格证明
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最近六个月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体检表上须有医院明确给出的合格结论,并附上相关化验单等)。第一阶段认定申请人提交2024年10月至2025年4月指定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第二阶段认定申请人提交2024年12月至2025年6月指定医院的体检合格证明。
申请人须自行到指定医院体检(附件5),自行下载打印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4)。体检表须双面打印,且粘贴的照片须与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报名时上传及现场提交的照片一致。如是孕妇申请人,体检时暂不做“胸部透视”项目,需提供承诺书,过了哺乳期领证时需提供指定医院胸部透视体检合格材料。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罗湖区教育局函请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需自行开具并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自行填写打印函件(字迹清晰工整),确认提交信息准确无误后交给现场确认工作人员。我局将函件交市教育局汇总后,由市教育局统一报送广东省教育厅盖章。市教育局后续将通知申请人领取加盖省教育厅公章的函件。港澳居民须凭加盖广东省教育厅公章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见附件6-7)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警务处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办理本人无犯罪记录证明。省教育厅反馈的核查结果作为最终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
(六)照片
申请人须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与网报时上传照片、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照片样式可参照居民身份证照片),照片将作为申请人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和中国教师资格网使用照片。申请人应在照片背面写上姓名、报名号、学科等重要信息,并按要求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证书照片粘贴页(附件8)。
照片应按系统要求上传证件照,须显示衣领及双眉、双耳、双肩,不得佩戴饰物,不得上传全身照、半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翻拍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不得进行软件美化处理。凡上传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应要求或协助申请人及时进行更新处理,申请人拒不处理的,后果自负。
(七)教育教学能力材料
1.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2.认定报名时考试类型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的,即2016年5月31日前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须提供含教育学和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的成绩证明(毕业生成绩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材料,以便核实师范生身份。按照相关规定,该类师范生如果已经以师范生身份免试申请通过一本教师资格证书,如需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证书,不再适用免试认定,须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对于存疑的师范生材料,由教育行政部门向申请人原毕业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函查申请人师范生身份和毕业成绩表是否真实有效。
3.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八)其他
请申请人自行填写《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附件3)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后再打印,现场提交,并按照档案袋的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材料。
对于在认定环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申请人,一经查实,自发现之日起5年内不得在本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温馨提示: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者,因材料需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需申请人自备档案袋1个;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由区教育局审查,申请人只需按档案袋封面要求的顺序整理材料,交工作人员装订,不需要提供档案袋。)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代为报名影响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和准确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规定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影响本人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部《关于促进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中的“常见问题”“12教师资格考试信息问题”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010-56761296。
(五)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的工作时间内仍未补齐的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不再接受申请。对于审查合格的,由罗湖区教育局给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
(六)申请人提交的学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有关证件必须真实,发现故意造假、骗取教师资格证书的行为,按教师资格条例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证的,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直接认定。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的,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再由市教育局复审合格后予以认定,经复审合格后,由市局在官网公示认定结果。
(八)我局将短信通知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领取时间及地点以我局政务短信通知为准。认定报名时可选择“自取”或“配送”。选择“自取”的申请人,自取地点在罗湖区;选择“配送”的申请人(邮费到付),请在报名系统详细填写本人的常住地址和常用电话,如因个人原因导致错过证书领取时间,或后续地址、手机号码更换导致证书和认定申请表不能送达本人的,后果由申请人承担。
以学籍申请认定的申请人须提交本人《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孕妇申请人需提供指定医院胸部透视体检合格材料、港澳申请人须待我局收到无犯罪记录证明核查结果后到现场自取,请勿在系统选择配送服务。
(九)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在工作时间内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6761296、罗湖区教育局电话0755-22185677。
点击查看>>>附件1-8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2.深圳市各认定机构地址、电话和网址
3.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
4.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体格检查、学历认证等相关信息及有关要求
6.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
7.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
8.教师资格认定证书照片粘贴页
深圳市罗湖区教育局
2025年4月3日
原标题:罗湖区教育局关于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szlh.gov.cn/lhqjyj/gkmlpt/content/12/12104/post_12104750.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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