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上半年江西赣州市赣县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江西省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我区2025年度上半年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公告如下:
一、认定条件
(一)认定对象
按照“属地化”认定原则,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区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1.赣县区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赣县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3.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4.驻赣县区部队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三)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所指的学历应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持港澳台学历和国(境)外学历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考试合格;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六)下列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依法不予认定: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
2.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5年的人员。
3.根据《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人员。
二、认定流程
(一)网上报名
上半年网报时间(第一阶段)
2025年4月7日00:00—4月24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上半年网报时间(第二阶段)
2025年6月10日00:00—6月16日17:00;网报对象为:2025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并取得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和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1.申请人在公告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与现场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承诺书上传后务必清晰可见)
特别提示:下载的《个人承诺书》用A4白纸打印。承诺书用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请在“承诺人”处正楷书写签署本人姓名,并在“年月日”填写签字时间后,将纸张竖版、正面、整体清晰拍照上传。签名后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可在报名后,在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时查看整体效果。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必重新上传。
(二)现场确认
1.上半年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2025年5月7日---5月13日8:30—12:00,14:30---17:30(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第二阶段)2025年6月18日---6月24日8:30—12:00,14:30---17:30(星期六、星期日除外)
2.现场确认地点:赣县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厅综合窗口3号、4号窗口。
3.现场确认应提交一下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携带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现场核验;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有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的,确认时无需提供;学历信息未能通过系统核验的,现场确认核验原件同时需提供通过“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复印件一份)。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的,确认时无需提供。普通话未通过系统核验的提供原件现场核验。
(4)申请人应提交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好本人姓名、申报学科,用以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5)申请人现场确认时不能提交材料的,申请人可以提交承诺书,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认定机构给予认定。
(6)申请人未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三)体检
根据《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组织申请人到赣县区人民医院统一体检,体检合格方可认定,暂不支持异地医院体检。
1.体检表由认定机构发放,无需个人打印,经现场确认后发放;
2.先现场确认,再进行体检,经现场确认无误后统一组织体检;
3.第一阶段体检时间:5月7日至5月23日,地点:赣县区人民医院门诊五楼(梅林大街十号);第二阶段体检时间:6月18日至6月27日,地点:赣县区人民医院门诊五楼(梅林大街十号)。
4.体检结果将由医院直接反馈至区行政审批局。(若有体检不合格者,或需复检人员,医院会主动联系对应受检者)
三、注意事项
1.2025年上半年赣县区教师资格认定QQ群(群号:1033186361),请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认真查阅后按认定学段学科实名申请入群(如:小学语文+张三)。
2.教师资格申请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和“常见问题”相关说明。
3.现场领取:申报人员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阶段,勾选领证方式:自取。待教师资格认定各项环节结束后,由申报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赣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西塔二楼综合窗口5号、7号、8号窗口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4.邮政快递寄送(配送):申报人员于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阶段,勾选领证方式:配送。申报人员务必写清配送地址、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等具体信息。
5.咨询方式:赣县区行政审批局农业和社会事务审批股(0797-4432499)。
赣州市赣县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4月3日
原标题:赣县区2025年度上半年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anxian.gov.cn/gxzf/zdly/202504/b5bd8001003f4af18cc78b43f1511109.s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