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西河池市大化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招聘乡镇卫生院公益性岗位人员8人公告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4〕9号)文件要求,为满足本系统用人需求,经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8人。为了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基本条件
(一)政治信念坚定,服从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三)具有履行聘用岗位职责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
(四)具有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公开招聘范围和对象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河池市户籍或持有河池市居住证并持有就业创业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安排在公益性岗位就业:
1.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的人员;
2. 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人员;
3. 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人员;
4. 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5. 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12个月以上的人员;
6. 土地依法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征收后,失去全部承包 地的农民;
7. 符合上述1至5任意条件的易地搬迁安置区搬迁群众;
8. 设区市以上人民政府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厅确定的其他就业援助对象。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4月7日—1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报名方式
采用线上线下报名的方式,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将报名材料(详见附件1)上传到用人单位邮箱进行资格初审。
(三)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4)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佐证材料。
(四)初审
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到各用人单位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面试。(需提供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其他身份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五)复审
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面试后,面试通过者携带相关有效材料、证件到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一楼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复审,复审通过后,可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式三份,用人单位、个人及大化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各持一份。
四、福利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制度,上岗人员援助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签满三年后,聘用合同自然终止。公益性岗位工资参照我县最低工资标准1690元/月的1.1倍(即1859元/月)执行,另外由用人单位给予适当的工资补贴300元以上/月,社会保险(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按国家有关规定足额缴纳。差旅补助按县财政文件规定的标准实行。
五、监督
欢迎应聘者监督招聘过程。监督电话:0778-5808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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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化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职位计划表
大化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7日
原标题:大化瑶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公开招聘乡镇卫生院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gxdh.gov.cn/xxgk/bmxx/t19774126.s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