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海南省东方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公告
海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告,已在南海先锋网和省考试局网站发布。为做好我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并在规定的面试人选比例范围内的考生(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
我市市直机关及非艰苦边远地区乡镇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4分,艰苦边远地区乡镇笔试合格分数线(江边乡、天安乡、大田镇、东河镇、板桥镇)为52分。通过资格复审的,确定为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或自愿放弃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工作结束后,停止递补。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4日(周末正常上班),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地点
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东府路13号市委大院2号楼市委组织部四楼。
三、资格复审内容及材料
根据《海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及我市招考职位报考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复审内容及材料如下:
1.《海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表》、准考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有效期内)、居民户口簿。
3.学历和学位证书,并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需出具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毕业生证明应含有本人照片,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号、就读院校及专业、学历学位层次,将于2025年XX月毕业等内容,加盖院校系等公章并签署日期。
4.职位有海南省及东方市户籍(含海南省及东方市生源)要求的,若现户口不在海南省的海南省及东方市生源,需到参加高考时户籍所在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5.在编在岗中小学教师报考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及县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证明落款时间在报名时间截止前。
6.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取得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除提供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报考2025年应届毕业生职位的,应在2023年1月13日至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
7.职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证明,上一级党组织作意见并加盖公章(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8.定向生和委培生须出具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
9.报考定向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服务于海南省、服务期在2年以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未享受过相关优惠政策,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7日。需提供服务协议或合同,并由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服务期满证明材料(加盖公章)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
10.两年基层工作经历。详见《关于公务员考录中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界定的意见》(人社厅发〔2010〕59号),以及《海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第19-23条(基层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31号)。
11.年龄。符合公告报考年龄规定。
12.报考限定定向岗位的在军队服役满5年(含)以上的海南省户籍或入伍地为海南省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和国家承认的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复印件,并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13.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定向职位的当地事业编制人员提供《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审批表》)或者其他佐证材料。
报考艰苦边远地区定向职位的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兵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兵退出现役证》)复印件,并由安置地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加盖公章。
14.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入围面试人选根据报考岗位提供相应的材料进行复审,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复审后,原件交还考生本人,复印件由我部留存。
四、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因故不能参加资格复审的,可书面委托他人携带报考人员相关材料代为办理。被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书,因被委托人提供虚假材料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必须提供本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书面申请材料;一时不能提供原件的,可传真后寄原件。
3.经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因提供材料不全、材料主要信息不实而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无故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送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4.考生提供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必须真实有效,如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有误或有变动,请立即将变动情况告知,否则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0898-25510510
中共东方市委组织部
2025年4月9日
原标题:海南省东方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入围面试人选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http://dongfang.hainan.gov.cn/xxgk/0600/202504/t20250409_3846277.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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