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广西师范大学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各学院(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5〕12号)以及桂林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要求,现将我校开展2025年申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全日制2025年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晚于2025年6月30日)和在读研究生。申请人需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体检合格。
二、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安排
(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以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认定机构请选择“桂林市教育局”,确认点请选择“广西师范大学”。
(二)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认定机构请选择“桂林市雁山区教育局”,确认点请选择“广西师范大学”。
请申请人根据自身申请的教师资格类型,准确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和确认点。我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的认定机构申请教师资格认定,具体时间安排及认定要求请联系当地认定机构。
三、时间安排
(一)体检预约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5月25日,申请人应提前3个工作日参加体检,确保结果及时获取。
(二)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9:00至5月30日16:00,逾期不予受理。
(三)认定材料审核时间:2025年5月24日至6月10日。
四、体检安排
我校教师资格认定指定体检医院为联勤部队第924医院(以下简称924医院)。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和饮食;体检前须空腹;确保体检结果的准确性。
体检预约操作如下:关注“联勤部队第924 医院”微信公众号,点击“就诊服务”—“预约挂号”—“健康医学科”—“师大雁山教资/师大育才教资”,准确填写本人的相关信息并绑定账号;点击“诊疗”—“门诊缴费”完成缴费。医院咨询电话:前台0773–2080613;黎医生13635184977。
(一)体检方式、时间和地点
为方便我校学生,体检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请根据自身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体检。
1.自行体检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 5 月 25日,申请人按预约时间自行前往 924 医院参加体检。体检相关要求请参照附件 1。
2.入校体检
学校计划于5月中下旬协调 924 医院进校设点(地点:育才校区、雁山校区)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获取体检结论信息
体检结论信息由体检医院统一移交认定机构,申请人可通过“联勤部队第924医院”公众号或电子邮箱获取体检结论,且须在5月30日网上报名截止前上传体检结果截图。
五、账号注册与网上申报
我校2025年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具体操作如下。
(一)账号注册
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信息。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学籍、学历时,需安装“学信网”手机APP,并扫码授权核验;我校申请人网上报名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具体的账号注册及网上申报操作方法,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
(二)网上申报
我校申请人应在2025年5月30日16:00前,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完成报名,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完成个人承诺书签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申请人须上传的材料如下:
1.身份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学信网下载)或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2.体检材料:924医院微信公众号体检结果截图(包括姓名和体检合格结论等信息)。
3.学历/学籍证明:学历/学籍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
4.普通话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
5.照片:申请人需要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原图(JPG格式)。
6.其他材料:申请人因改名导致《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无法通过系统验证的,需要上传相应证明(证书)原件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证明材料等的PDF扫描件。
申请人在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
特别提醒:
1.申请人报名后要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关注系统中的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须按要求及时完成,以确保认定流程顺利进行。
2.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同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申请人,请根据个人需要申请。
六、认定材料审核和证书发放
在5月24日至6月10日,由高师中心、教务处、学工部(处)等单位组织人员对申请人的认定材料进行网络确认,并在6月20日前报送到相关认定机构审批。
6月26日至27日,各学院(部)毕业班辅导员到高师中心(育才校区田家炳教育书院六楼617办公室)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其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辅导员放入学生个人档案材料。
七、工作要求
(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流程严密。高师中心作为牵头部门,会同学工部(处)、教务处、保卫处、后勤处/后勤服务等切实做好进校体检和各项认定相关工作;各学院(部)应高度重视,安排1名负责领导和2名学生干部组织落实后续工作,于4月21日前加入“广西师大教师资格认定”QQ群(744957875)接收相关信息。
(二)请各学院(部)于6月3日16:00前将《2025年高级中学、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汇总表》(附件3)、《2025年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汇总表》(附件4)盖章并扫描为PDF文件,并将PDF文件和EXCEL文档以“学院(部)+专业”命名发送至电子邮箱:sdjszgrd@gxnu.edu.cn。
(三)对于逾期未提交完整申请材料或在2025年6月30日前未完成毕业的学生,学校确认点将不予受理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这部分学生需及时变更认定机构和确认点,并按照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要求,递交相关材料并办理后续手续。
(四)若申请人在2025年7月15日前仍未完成毕业,需在获得毕业证书后另行申请认定;若已报名申请认定,请申请人主动联系认定机构说明情况取消本次认定,以免影响后续认定。2025年下半年广西师范大学将不再设点组织教师资格认定,由申请人自行前往户籍所在地认定机构办理。
(五)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进行无犯罪记录核查,若发现存在相关违法犯罪记录的,将不予认定。
未尽事宜,请联系高师中心于老师,联系电话:0773-5828658。全国各省份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联系方式和通知公告详见:https://www.jszg.edu.cn/consult.html?type=gsg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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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25年高级中学、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汇总表
广西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2025年4月15日
原标题:关于组织开展我校2025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gxnu.edu.cn/2025/0416/c1441a313292/page.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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