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株洲市荷塘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申报时间:上半年6月16日-6月26日、下半年10月13日-10月23日)
为2025年我区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依法有序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种类
1.幼儿园教师资格;
2.小学教师资格;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认定对象
1.株洲市荷塘区户籍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2.持有株洲市荷塘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社会人员(注:临时居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3.在株洲市荷塘区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其中,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按已经取得的学历参加认定)。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在株洲市荷塘区行政区域内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5.驻株洲市荷塘区部队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
(三)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应届毕业生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作出认定教师资格的结论前应取得毕业证书。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或者《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语音教师资格的普通话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五)无犯罪记录和从业禁止核查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三、教师资格认定程序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方法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注册后,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和对照"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1)进行操作,并在申请人员申请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注意下列细节:
1、完善个人信息。对于注册后登录的或个人信息未完善的用户,须先完善个人身份信息。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需要补充民族;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内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需要补充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及港澳或台湾当地有效身份证号码;对于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还需补充相应通行证号码。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的完善和提交。
注意:①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②姓名、身份证件有效开始日期、身份证件有效截止日期,在"修改个人身份信息"页面不允许修改。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再进行实名核验,通过后即可修改。
2.报名。网上报名时,注意以下选项:
(1)认定所在地类型:
社会人员:户口本上的户籍所在地址在荷塘区的选择"户籍地";户籍不在荷塘区,居住证地址在荷塘区的选择"居住地";
荷塘区行政区域内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或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专升本学生: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
(2)认定机构:选择"株洲市荷塘区教育局"。
(3)现场确认点:选择"荷塘区政务中心"。
(4)正确上传个人照片: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电子照片(与粘贴在资格证书上的照片同版。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24 位 RGB 真彩色;宽 290-300 像素,高 408-418 像素,照片无明显畸变;不得使用手机自拍,不得自行背靠墙壁拍照,照片中不得有阴影。)。
3. 网上申报的时间分别为: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分上半年、下半年两批次:
上半年:6月16日08:00-6月26日17:00;
下半年:10月13日08:00-10月23日17:00。
(二)体格检查
体格检查统一按照《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见附件2,A4纸正反两面打印)内容进行。凡向株洲市荷塘区教育局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的人员,持身份证和《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自行选择株洲恺德医院、株洲市人民医院、株洲市中心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表上应粘贴近期免冠照片(与网报系统提交的电子照片同版)并加盖医院骑缝章,清晰标注体检合格字样并加盖体检医院体检专用章。体检结论认定半年内有效。
(三)现场确认
1. 现场确认地点:株洲市荷塘区政务服务中心(金科大厦政务服务中心一楼政务大厅),联系电话:28428800
2. 现场确认时间:
上半年:6月30日09:00-7月4日17:00;
下半年: 10月27日09:00-10月31日17:00。
3. 申请人须提交的材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1份;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核验后退回)
(3)根据申请人自身情况选择其一提交:
①申请人为荷塘区户籍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
②申请人户籍不在荷塘区,有本区居住证的提供有效期内的荷塘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核验后退回)
③申请人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在线申请)或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限就读学校在荷塘区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全日制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④申请人以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为荷塘区;
⑤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见附件2)。(不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一致,相片背面写明姓名、报名号);
(6)学历证原件(核验后退回)。
(7《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核验后退回)
(8)有效期内相应教师资格种类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在进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时,学历证明(毕业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料经网报系统电子信息校验通过的,不再提交材料。
2.网报时,学历、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未通过系统核验的,现场确认时需补充提交:
(1)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对于认定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登录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www.cltt.org/证书查验为准,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zscx.neea.edu.cn/证书查询为准,查验不出的不予受理。
(四)审批颁证
认定机构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在规定的时间内核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信息),依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做出认定结论。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颁发教师资格证书。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以网报系统留言的方式告知申请人不予认定的原因。
对符合认定条件的人员,向申请人送达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简称"一证一表")。选择配送的申请人,由荷塘区政务服务中心通过邮政快递方式配送送达证书;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在荷塘区政务服务中心领取"一证一表"。
应届毕业生需在毕业后凭毕业证领取教师资格证。(省厅未及时下发教师资格证,可能延长发证时限,但可以提供认定证明)。
四、其他事项
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网站发布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2.同一申请人一个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3.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4.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须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5.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补办教师资格证、补办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信息更正的说明:
(1)补办教师资格证:需携带身份证、原存档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并下载填写《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A4纸张打印,内容见附件3)。
(2)证书所载信息不完全或者错误的:须携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并下载填写《湖南省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A4纸张打印,内容见附件4)。
(3)补办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携带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并下载填写《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补)》(A4纸张正反两面打印,内容见附件5)。
申请人按要求准备以上资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前电话预约办理时间申请办理。联系电话:0731-28477014
附件:
株洲市荷塘区教育局
2025年4月8日
原标题:2025年株洲市荷塘区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etang.gov.cn/c24427/20250409/i2344186.html
(责任编辑:李明)